一、支持方式
(一)經評定的新材料首批次產品,一次性獎勵30萬元,同一企業,最多申報2個產品。
(二)納入廈門市新材料首批次產品庫,優先推薦申請國家《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》,支持通過廈門市新材料產業協會組織參加國內外相關展會,進行宣傳推廣,對接下游用戶。
詳細申報要求一起來看看↓↓↓
二、申報企業條件
(一)經市經信局認定的新材料企業
申報新材料企業的條件:(申報時間:4月16日前)
1、在廈門市依法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;
2、有一種(含)以上產品屬于《新材料產品統計目錄》(見附件1)的范疇;
3、上一年度新材料產品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,或新材料產品銷售收入達到企業總銷售收入50%(含)以上。
(二)申報企業近三年無質量事故、無環境污染事故、無生產安全責任事故,能積極履行社會責任,企業信用良好,無不良信用記錄。
三、申報產品條件
(一)申報產品須屬于《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(2017年版)》《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(2016版)》《新材料產業發展指南(2017)》《關于加快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所列新材料之一;
(二)申報產品所采用的技術或產品為國內首創(查新報告佐證),產品關鍵性能比國內同類產品水平有明顯提高,通過自主研制、引進吸收等方式擁有發明專利,形成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者打破市場壟斷,尚未取得重大市場業績的新材料;
(三)申報產品技術成熟度高,已建立了較為完備的工藝和裝備體系,形成了產品標準;
(四)申報產品在2017年1月后對外實現銷售,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計銷售收入超過10萬元;
(五)已申報過“專精特新”產品的新材料產品不再接受申報。
四、申報時間:9月10日前